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,本项目已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,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,以广泛征求公众、专家、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。
(一)建设项目情况简述:
建设项目名称:苏州海晨塑胶有限公司年增产20000t/aPET片材扩建项目
建设地地址:苏州市高新区旺米街88号;
项目内容: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,扩建PET片材生产线,以外购PET塑料粒子和PET再生塑料为原料,年增产20000吨PET片材产能。
现有项目工程及环保情况:
现有项目外购塑料粒子年产PET片2000吨、塑料制品1000吨,已经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建成通过环保竣工验收。项目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;生活污水接管进枫桥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;高噪设备有降噪措施;所有固废合理处置,“零”排放。现有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,目前为止无环境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发生。
(二)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:
建设单位:苏州海晨塑胶有限公司
联系人:马经理;联系电话:15262429155;邮箱:87550540@qq.com
(三)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:
评价单位: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工;联系电话:0512-67360834;邮箱:szcw_123@126.com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
见文末。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: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附件:公众意见调查表
苏州海晨塑胶有限公司
2022.6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