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第682号令)及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单位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。项目名称:苏州广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光学玻璃生产项目建设地点:苏州市常熟市联丰路9号建设单位:苏州广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监测报告表+验收意见+其他需要说明事项),详见附件。公示时间:2024年9月2日-2024年9月29日(20个工作日)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联系人:汪工联系电话:18556850190 附件下载>> 附件下载>> 附件下载>> 附件下载:验收报告苏州广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扩建光学玻璃生产项目2024.8.28 (2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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