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》(环保部公告〔2018〕第9号)等有关要求,现将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零部件、模具生产项目(二阶段)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新建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加工项目(重大变动)
建设地点:常熟市董浜镇民丰路35号
建设单位:江苏盖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